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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濮阳市民政局关于成立濮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濮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6 09:57:09    点击:3742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民政局文件

濮民文〔201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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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民政局关于成立

濮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濮阳市社会

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的通知

各市管社会组织、各县(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濮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方案》(濮民文2012125号)精神,决定成立濮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濮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濮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

    孟社鸿(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刘世民(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

          岩(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

        杨春莲(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科长)

        李红旗(市教育局职成教育科科长)

  鹰(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何美玲(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李相景(市文广新局社文科科长)

董贵民(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建华(市体育局体育产业科科长)

杨选普(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科科长)

董兆宇(市工商联办公室主任)

吴献忠(市科协学会部部长)

路凤海(市文联组联部主任)

邵文娟(河南泽民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刘晓燕(濮阳市神州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

评估委员会负责市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建评估专家组、组织实施评估、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指导各县(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日常工作。刘世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民政局。

二、濮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

    何建中(市政协副主席、市民政局局长)

副主任  司进卿(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常务副局长)

   焦全迎(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金桥(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潮(市预防腐败局预防腐败一室主任)

  宏(市人大代表)

李照凯(市政协委员)

复核委员会负责对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

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民政  社会组织  评估  机构  通知

  濮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211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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