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民政局文件
濮民文〔2012〕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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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民政局关于成立
濮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濮阳市社会
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的通知
各市管社会组织、各县(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濮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方案》(濮民文〔2012〕125号)精神,决定成立濮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濮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濮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
主 任 孟社鸿(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委 员 刘世民(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
葛 岩(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
杨春莲(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科长)
李红旗(市教育局职成教育科科长)
张 鹰(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何美玲(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李相景(市文广新局社文科科长)
董贵民(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建华(市体育局体育产业科科长)
杨选普(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科科长)
董兆宇(市工商联办公室主任)
吴献忠(市科协学会部部长)
路凤海(市文联组联部主任)
邵文娟(河南泽民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刘晓燕(濮阳市神州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
评估委员会负责市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建评估专家组、组织实施评估、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指导各县(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日常工作。刘世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民政局。
二、濮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
主 任 何建中(市政协副主席、市民政局局长)
副主任 司进卿(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常务副局长)
委 员 焦全迎(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金桥(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韩 潮(市预防腐败局预防腐败一室主任)
张 宏(市人大代表)
李照凯(市政协委员)
复核委员会负责对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民政 社会组织 评估 机构 通知
濮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