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召开如此规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在我市是首次,在全省是也首例,意义非常重大。这体现了市委对社会组织建设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启了一个新阶段。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近年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在全市掀起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热潮,实现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目标。刚才,进卿同志回顾总结了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就下一步如何加强和推进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完全赞同。市律师协会、市创新园林研究所从不同角度就如何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了典型发言,他们创造了好的经验,感到很受启发。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创新理念,切实提高抓好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建工作的一个新领域。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对于促进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动濮阳赶超发展,都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党建工作部署的实际行动。中央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基层组织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并从着力扩大覆盖面、推进工作创新、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建设高素质带头人队伍、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等五个方面,作出了具体部署。习近平、李源潮等中央领导也分别在许多重要会议上对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中组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省九次党代会、市六次党代会也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今年,中央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求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建设是重点任务。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这些重要部署,为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地抓好贯彻落实。
其次,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推动濮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市各级党组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一创双优”活动为动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推动了濮阳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在这一过程中,社会组织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据统计,我市现有社会组织785个,其中行业协会98个,遍布全市城乡,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承担着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多项公共服务职能,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新时期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这一领域党的建设,及时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到社会组织,努力把握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方向,积极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确保社会组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好地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于濮阳改革发展大局,服务于“二三五”赶超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三,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全面推进,尤其是经过全市上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一创双优”活动,各级党委、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社会组织广大成员对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认识得到了明显提高,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数量大幅增加。截至目前,全市社会组织应建已建党组织的已达79%,党组织覆盖率有较大提高,得到市委和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仍有一些地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行动不够积极,县区之间、部门之间发展不平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还存在职责不清等问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党建工作缺人才、少经费、无场所的问题仍然存在;等等。这些问题的产生有客观原因,但更主要是主观认识上的问题。这就需要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继续探索创新,重点突破,不断提高这一领域党建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创新方法,努力实现新社会组织的“全覆盖”
社会组织是相对于政党政府组织、企业组织形态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的组织,类型繁多、规模不一、领域分布广泛。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准确把握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职能作用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特点、新内涵、新方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在管理体制上改革,进一步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总体原则,切实理顺社会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形成党委领导、组织部门抓总、登记管理机关牵头、业务主管单位各负其责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格局。根据民政部的部署,要逐步取消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变业务主管为业务指导。适应这一形势需要,要探索建立同级党委派出的社会组织党工委,与民政部门党组合署办公。在建立社会组织党工委之前,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履行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职责,做到每一家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都有一个明确的责任单位主抓,防止出现多头管理或失于管理的现象。
(二)在分类指导上着力,不断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要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加大力度、巩固成果”的原则,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灵活便捷的党组织设置形式和工作方式,切实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结束时,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要全部建立,实现党员100%纳入组织有效管理的目标。一是单独建,即对社会组织专职人员中党员数量在3名以上的,单独建立党组织。二是联合建,即对党员数量不足3人的,按照“业务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三是挂靠建,即对不符合建立党支部条件的,挂靠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开展组织活动。四是委派建,即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可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先行建立工会、妇女、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帮助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五是临时建,即对兼职党员较多的,成立临时党组织。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要通力合作,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建立台帐,10月底前要把应建未建党组织的全部建立起来。市民政局负责具体指导并收集情况,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告。
(三)在队伍建设上突破,切实提高社会组织党员整体素质。要适应社会组织的发展要求,坚持把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和难点工作来突破,建立起一支数量大、质量高、作用发挥明显的党员队伍。要针对社会组织党员文化程度普遍较高、思想较活跃、民主意识较强的实际,大胆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方法,加强党员宗旨观念教育,拓宽党员服务群众的渠道,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要切实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积极为社会组织流动党员排忧解难,为他们接转组织关系提供便利和帮助。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社会组织党员队伍。
(四)在活动载体上创新,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作用。要根据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职业特点和内在需求,按照“业余、小型、分散、务实”的原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开展组织活动,把党的活动融入社会组织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要以创建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作用发挥好、社会反映好的“五个好”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制”等主题实践活动,充分激发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注重发挥社会组织各类专业人才的优势,组织引导他们在协助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处置群体性事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领导,努力形成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强大合力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各级党组织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落实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思路,确保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党的建设总体部署,与其他领域的党建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管党意识和“主业”意识,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大调查研究和指导力度。各级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抓总的职责,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具体领导和政策指导。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责任,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县区、各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把好关口,建立社会组织党建“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制度,督促社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各业务主管单位,尤其是主管社会组织较多的教育、卫生、人社、科技、体育、科协、文联、社科联、工商联等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明确相关科室和人员专职或兼职抓好所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落实保障措施。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尽力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切实做到“三落实”:一是落实人员保障。各业务主管单位要有计划地安排一定数量、具有较高素质的党务工作人员,到重点行业和规模较大的社会组织担任组织员、党建指导员,专职抓好党建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党务工作者的职责任务、工作要求和管理办法,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二是落实经费保障。要将社会组织等领域的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切实解决党组织活动经费不足的问题。市、县三级留存党费每年要安排一定额度预算,下拨给社会组织党组织作为活动补充经费。有条件的社会组织,要在党组织阵地建设和活动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三是落实政策保障。今后,凡推荐社会组织人员担任“两代表一委员”、推优评先等,原则上应征求组织部门、民政部门的意见。对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条件允许的要给予适当补助。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的待遇一般不低于同级管理人员,解聘担任党组织领导职务的员工,要征求上级党组织的意见。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新形势下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善于发现和培育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将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纳入各级党委表彰的范围,激励先进,带动全局。
(四)强化检查考核。各级党委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加大考核力度,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地方党委、单位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依据。实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报告和情况通报制度,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每年要向市委组织部报告一次,汇总情况要及时向省委组织部报告。市委组织部要每年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确保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同志们,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涉及经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又面临着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工作的机遇和挑战,意义深远,任务繁重。希望大家认真按照中央的部署和省委、市委的要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立足各自实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探索新思路、采取新举措、建立新机制、创造新经验,推动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