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濮阳市民政局关于落实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6-7-27 10:44:20    点击:2949次    [关闭本页]

市属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市属各组织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及时掌握社会团体重大活动开展情况,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健康发展,2012年河南省民政厅(豫民文【2012】195号)、濮阳市民政局(濮民文【2012】93号)分别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重大活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社会组织在章程修改、领导机构换届改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登记事项变更,举办重大活动或涉外活动前,必须提前报告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通知下发以来,大部分社会组织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履行重大事项事先报告,但是,仍然有部分社会组织置制度规定于不顾,在章程修改、换届选举、法人、负责人等登记事项变更不报告不备案。为严肃制度规定,特通知如下:

    一、各社会团体要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要求,必须认真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安排专人重点负责报告工作,及时上报开展重要活动情况。

    二、报告内容

    (一)在业务活动中了解和掌握的重要社情动态;

    (二)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导致本组织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纠纷、冲突。

    (三)本组织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

    (四)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换届改选、章程修改等。

    三、即日起,社会组织章程修改、换届改选、法人、负责人等登记事项变更,不事先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将不予认可和备案,并责令其整改。

                               2016年7月27日

  • 办事指南
  • 文件下载

热门文章

版权所有 濮阳社会组织 Copyright 2013-2017 www.pyshzz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濮阳市开州中路10号市民政局办公楼5楼    电话:0393-6687126    信箱:pysmgj@163.com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CP备案:豫ICP备13019822号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