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受审计单位: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财政部《民间组织非营利会计制度》、《河南省社会组织“两随机、一公开”检查审计工作规程》文件精神,我局依法委托濮阳市神州会计事务所、濮阳市中盛联合会计事务所对濮阳油田基地高级中学、濮阳国政培训中心等26家社会组织2016年度财务及执行《民间组织非营利会计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审计。从检查和审计的情况表明,各单位的财务制度正不断健全和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单位情况通报
1.濮阳龙都教育培训中心、濮阳市润龙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濮阳市七七七运动俱乐部、濮阳市乐康为老服务中心、濮阳市好爱家养老服务中心等5家单位对审计工作态度消极,不能提供有关资料,至今未接受检查审计。
2.濮阳市新华天姿职业培训学校水电费支出11万、濮阳恒大职业培训学校支付房租2.4万元,不能提供有效票据;濮阳市红舞鞋舞蹈艺术中心24万工资支出领取人未签字等问题。
3.濮阳市龙乡电子竞技俱乐部150万增资资金,未进入单位账户;濮阳油田基地高中50万元注册资金未计入净资产,挂账其他应付款科目等问题。
4.濮阳市英才乒乓球俱乐部没有建立财务账目,濮阳市油田基地高级中学、濮阳市元龙高级中学没有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二、普遍存在问题
1.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存在开支的随意性;财务收支未全部纳入单位账户管理;
2.财务专职人员配备不全,素质有待提高;
3.会计科目使用不当,账务处理不规范;
4.资产帐目登记不健全,存在帐物不符现象;
5.财务档案管理不规范,没有建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三、整改要求
1.濮阳龙都教育培训中心、濮阳市润龙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濮阳市七七七运动俱乐部、濮阳市乐康为老服务中心、濮阳市好爱家养老服务中心等5家单位,在通报之日起按要求向审计单位提交审计资料接受检查审计,将审计结果报濮阳市民政局,费用自理。
2.各受审计单位针对在财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全面提高财务管理规范化,在通报之日起按规定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一个月,整改期限过后上交整改报告。
3.对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单位,2016年度年检结果将定为年检不合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