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社会组织发展势头良好,特别是公益性社会组织在社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防范非法社会组织采取类似合法社会组织的名义假借公益借机敛财或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打击破坏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环境、干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的行为。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严禁发起人在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严禁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
二、任何非法社会组织都要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立即停止活动,自行整改解散,全面消除影响;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厉查处社会组织非法活动,尤其是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支持或方便的行为。有上述行为的,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如下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1.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2.通过关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五、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在我市活动线索,可通过如下方式及时举报:
1、举报电话:0393-6687006 0393-6687126
2、举报邮箱:pysmgj@163.com
3、举报地址:濮阳市开州中路10号濮阳市民政局办公楼5楼(邮编:457000)
4、举报内容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提倡实名举报,濮阳市民政局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濮阳市民政局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