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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乐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6-17 08:17:27    点击:31次    [关闭本页]


进一步规范我县社会组织管理,引导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82号)、《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作要求,县民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全县慈善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取得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全县性社会组织;

(二)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全县性社会组织;

(三)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距有效期满不足1年全县性社会组织;

(四)在评估等级有效期的前4年内申请重新评估全县性社会组织。

二、不予评估情形

(一)未按照规定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或者履行年度工作报告义务;

(二)本年度或者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三)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评估内容

根据社会组织类型的不同,实施分类评估。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评估结果分为五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4A级、3A级、2A级、1A级。以《濮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在濮阳市社会组织官网下载)为评分依据,评估满分为1000分,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

四、评估方式

县民政局成立南乐县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统筹推进评估工作,具体评估工作由评估专家组负责。评估工作采取社会组织自我评估申报、评估专家组初审材料、实地检查并提出评估意见、评估委员会确定最终评估等级的方式进行。

五、评审程序

(一)资格审核。申请评估的社会组织需填写申报信息,进行参评资格审核。

(二)材料准备。符合参评资格的社会组织按照评估指标认真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并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自评材料(含佐证材料)、承诺书、工作情况汇报等材料上报南乐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三)实地考察。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社会组织自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评估专家组将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提出初评意见。

(四)确定等级。评估专家组将初评意见提请南乐县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确定评估等级。新的评估等级评定后,原有评估等级自动废止。

(五)公示公告。南乐县民政局根据评估委员会的评估结果,将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

六、评估结果运用

(一)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奖励。

(二)评估等级在3A级以上是社会组织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条件之一。

(三)评估结果作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同时,将社会组织评估结果推送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开。

(四)支持和鼓励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获得4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接受年度检查时,民政部门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

七、相关要求

(一)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组织全面了解自身建设情况,不断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积极动员,广泛宣传,推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申报参加评估。

(二)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积极参与,对照评估指标,认真准备资料,配合评估专家组做好评估工作。将评估工作作为自我检视、自我提升的重要抓手,通过评估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规范”的目的。对在评估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本次评估所需评分指标文件、申报表格、承诺书模板等相关材料,可自行登录濮阳市社会组织管理网官方网站下载使用。


联系人:孟光华            联系电话:0393—8756319


 

南乐县民政局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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