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管社会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组织领导,依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 82 号)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成立经开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敖 琴(区民政局负责人)
副主任:刘冉冉(区民政局副局长)
委 员:胡美娥(区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
张丕鑫(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负责人)
赵 晶(区社会工作事务中心“两企三新”党建科负责人)
王福勇(区组织人社局创业与技能培训办公室负责人)
陈书华(区教育事务中心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股长)
梁东伟(区卫健事务中心医政医管股负责人)
杜世广(区文化体育旅游事务中心文化市场股负责人)
聂明娅(河南应龙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刘卫锋(濮阳市益友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会计师)
二、主要职责
1.制定社会组织年度评估工作方案;
2.统筹组建评估专家组,统筹开展实地核查、社会评价等评估工作;
3.审议社会组织初步评估等级,按规定做好等级公示;
4.受理并办理评估复核申请、投诉举报等相关事宜。
因相关人员岗位调整,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应委员由该岗位新任人员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印发正式调整文件。
经开区民政局
2026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