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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社会组织工作暨濮阳市社会组织促进会成立大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3-11-16 11:33:54    点击:3045次    [关闭本页]

7月7日,全市社会组织工作会议暨濮阳市社会组织促进会成立大会在濮阳开发区多功能厅召开。各县(区)民政局分管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和股长、各市管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濮阳市社会组织促进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市民政局纪检组长孟社鸿作了题为《把握机遇,砥砺奋进,开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快速发展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常务副局长司司进卿宣读了《濮阳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濮阳市社会组织促进会的批复》,当选会长程宏伟作了履职讲话,省民管局副局长王明远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市政协副主席、市民政局局长何建中就加快社会组织发展,服务全市社会管理和经济建设做了重要讲话。会议还为201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了评估等级牌匾。会议由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刘世民主持。

何建中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改革为动力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快速发展。一要在创新观念上做文章,强化思想保障。要从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在思想上重视社会组织,在政策上支持社会组织,在体制上吸纳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在党和政府希望、人民群众需要的领域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切实把社会组织发展成为党和政府可以放心、可以依靠和可以使用的力量。二要在完善机制上求突破,强化制度保障。要牢固树立依法管理的理念,进一步改革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要争取尽早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公共服务的意见,配套落实社会组织优惠扶持政策,适当降低准入门槛。要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经济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三要在管理服务上搭平台,强化职能保障。要抓住机遇,加大改革力度,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确定职能转移范围,探索有效转移途径,将更多的公共事务交给社会组织承担,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有序让渡转移创造条件。四要在加强监管中求实效,强化政治保障。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逐步健全党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的工作网络,形成发展、监管、党建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保证社会组织沿着正确方向发展。要建立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公安、税务、财政、发改、技术监督等部门相互配合、行动一致、协调运作的整合机制,完善业务监督、执法监督、社会监督体系,推动社会组织发展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要引导和推动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治自律,增强社会公信力,发挥社会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协同作用。

何建中强调,要加强濮阳市社会组织促进会建设,充分发挥服务和规范全市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作用。一要坚持依法办会。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要求,自觉接受民政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管理。要按照章程,认真落实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坚持民主协商的原则,处理业内事务。要把促进会建设成为依法办会的榜样、制度建设的典范。二要加强能力建设。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要本着“精简、高效”原则,建立一支富有活力的工作班子和专业化队伍,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凝聚力,扩大影响力。三要充分发挥作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社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需求,成为社会组织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的平台;要引导社会组织规范会员行为,协助党和政府管理好社会组织,成为社会组织提高能力、规范行为的平台;要积极争取税收、社会保障、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切实解决会员困难,成为社会组织解决自身困难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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