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赵瑞东强调: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允许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分类负责的社会治理良好局面。同时,抓好监督管理,打击非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副市长郭岩松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推动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积极培育和大力扶持经济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落实现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要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和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力量,实施社会组织分类评估,加大执法监察力量和执法监察力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
2014年,要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加快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重点是制定直接登记具体办法,有序实施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加快推动行业协会去行政化,推动我市成为脱钩试点市。强化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年检等日常监管,健全评估制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切实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完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社会组织开展重大活动报告等制度;加强社会组织党建、专业工作人员培训、信息公开等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濮政﹝2014﹞10号)指出,要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推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创新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机制,建立孵化基地,市、县两级分别设立孵育专项资金。着力培育和扶持经济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依法采取授权委托等方式,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落实国家现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实现年检率和年检质量“两个提高”,到2015年年检率达到98%以上。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建立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机制,完善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将评估经费纳入到本级财政预算。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市、县两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